功能主治: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更年期精神病、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抽搐性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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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 |
灵芝、黄芪、三七、淫羊藿、丹参、制何首乌、桑寄生、人参、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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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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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48 |
国药准字Z2004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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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更年期精神病、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抽搐性精神病。 |
补气固本,滋补肝肾。用于神疲倦怠,自汗气短,失眠多梦,头晕目眩,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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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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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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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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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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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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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经官能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更年期精神病、慢性酒精中毒引起的精神障碍、儿童行为障碍、抽搐性精神病。 |
补气固本,滋补肝肾。用于神疲倦怠,自汗气短,失眠多梦,头晕目眩,腰膝酸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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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