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失眠、多梦、头晕、头痛、心悸、健忘、焦虑、抑郁、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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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酒黄精、淫羊藿、红参、枸杞子、鹿茸、鹿角霜、红参、大枣(去核)、茯苓、麦冬、龟甲、炒酸枣仁、龟甲、麦冬、南五味子、制远志、熟地黄、苍耳子。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考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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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Aesica Pharmaceutical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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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810 |
注册证号H2018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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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失眠、多梦、头晕、头痛、心悸、健忘、焦虑、抑郁、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症。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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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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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剂量: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二次,一周后应增加至每次100mg、每日二次的初始治疗剂量。本品治疗的其实剂量也可以为200mg单词负荷剂量,约12小时后采用每次100mg、每日二次(200mg/日)维持剂量方案。当医生确定需要迅速达到拉考沙胺稳态血浆浓度及疗效时,可以给予患者负荷剂量。考虑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升高,应在医学监督下进行负荷剂量给药(参见【不良反应】)。尚未研究负荷剂量用于急症时的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基于疗效和耐受性,可每周增加维持剂量,每次增加50mg,每日二次(每周增加100mg),直至增至最高推荐日剂量400mg(每次200mg、每日二次)。如果漏服一次剂量的拉考沙胺,患者应立即补服,然后按时服用下一次的剂量。如果患者在下一级量应服时间的6小时内发现漏服,则无需补服,只需按时服用下一次拉考沙胺即可。患者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根据目前的临床实践,如果须停用拉考沙胺,则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按200mg/周逐渐降低日剂量)。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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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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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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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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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治疗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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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失眠、多梦、头晕、头痛、心悸、健忘、焦虑、抑郁、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症。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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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高血压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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