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血管性痴呆、混合性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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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奈哌齐 其化学名称为:(±)–2,3–二氢–5,6–二甲氧基–2–{[1–(苯甲基)–4–哌啶基]甲基}–1H–茚–1–酮盐酸盐 分子式:C24H29N03·HCl 分子量:415.96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恶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a]嘧啶-4-酮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27FN4O2分子量:4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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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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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260 |
国药准字H2005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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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血管性痴呆、混合性痴呆。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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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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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应在三天以上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3mg。不论是急性还是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起始剂量均应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应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第三天应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体情况作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2~4mg。 剂量超过一日二次,一次5mg,并不比较低剂量更为有效,而且会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当需要增加镇静作用时,可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老年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老年人应慎用利培酮。 肾病和肝病患者: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二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经验前,肾病和肝病患者应慎用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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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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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 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 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 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现象。 6. 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 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8. 会引起血浆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9. 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以及癫痫发作。 10. 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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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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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 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对于15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老年用药:建议起始剂量为一日0.5mg或更低,根据个体需要,剂量逐渐加大到一日2次,一次1~2mg。在获得更多的经验前,老年人加量过程中应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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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血管性痴呆、混合性痴呆。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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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应当由一个在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和治疗方面有经验的医师开始并监督盐酸多奈哌齐的治疗。应当通过公认的标准(如DSMIV,ICD10)来确立诊断。只有当患者有可靠的照料者并且能够经常监控病人服用药物时才能开始多奈哌齐的治疗。只要对患者治疗的益处一直存在,治疗可以一直持续。因此,多奈哌齐的临床疗效应当定期被重新评估。当治疗的益处不再存在时,应当考虑中止治疗。每个患者对于多奈哌齐的反应是无法预估的。对于其它类型的痴呆或记忆损伤(例如:与年龄相关的认知功能减退)患者应用盐酸多奈哌齐的效果还未全面观察。麻醉:盐酸多奈哌齐为胆碱酯酶抑制剂,麻醉时可能会增强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心血管系统:胆碱酯酶抑制剂因其药理作用可对心率产生迷走样作用(如心动过缓),患有“病窦综合征"或其它室上性心脏传导疾病如窦房或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需尤其注意。*曾有昏厥和癫痫发作的报道。在这些患者中,需特别警惕发生心脏传导阻滞或窦性停搏的可能性。**如出现精神紊乱症状(幻觉、易激惹、攻击行为),应减少剂量或停止用药。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痴呆可能会影响驾驶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另外,主要是在开始服用药物或增加药物剂量时,多奈哌齐可能引起乏力、头晕和肌肉痉挛。对于服用多奈哌齐的患者,治疗医师应常规评估其驾驶汽车或操作复杂机器的能力。消化系统:对于患溃疡病危险性增大的患者,例如有溃疡病史或合用非甾体抗炎药物的(NSAIDs)病人应监测其症状。但在盐酸多奈哌齐片的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相比,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的发病率未见增加。泌尿生殖系统:拟胆碱药物可引起膀胱出口梗阻,但在盐酸多奈哌齐片临床试验中未见此作用。神经系统:拟胆碱作用可能造成癫痫大发作。但癫痫也可能是阿尔茨海默病的表现之一。拟胆碱药有可能加重或诱发锥体外系症状。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NMS):NMS,一种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其特征为体温过高、肌僵硬、自律神经失调、意识改变和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很少有报告称其与多奈哌齐用药相关,尤其是在接受合并抗精神病药的患者中。该病的其他体征可能包括肌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和急性肾衰。如果患者发生提示NMS的体征和症状,或不明原因的高热且不伴有NMS的其他临床表现,应中止治疗。呼吸系统:因其拟胆碱作用,有哮喘史或阻塞性肺疾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服用盐酸多奈哌齐片时应避免合用其它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胆碱能系统的激动剂或拮抗剂。严重肝功能不全:尚无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的临床资料。***如出现无法解释的肝功能障碍,应考虑停用盐酸多奈哌齐。在阿尔茨海默病的综合研究中(n=4146),当这些研究和其它痴呆研究包括血管性痴呆的研究综合分析(n=6888)时,安慰剂组死亡率高于盐酸多奈哌齐组。目前尚无证据表明,对于已批准的适应症轻度或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死亡率增加。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