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损伤及其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帕金森病;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小儿脑瘫;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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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健康猪脑经丙酮大脱脂、酶水解的产物。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辅料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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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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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712 |
国药准字Z20053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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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损伤及其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帕金森病;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小儿脑瘫;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等。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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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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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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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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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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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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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损伤及其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能障碍;帕金森病;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小儿脑瘫;神经系统变性疾病等。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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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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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孕妇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