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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处方药 处方药

LTSLohmannTherapie-Systeme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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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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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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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利培酮片
利培酮片
主要成分

利斯的明。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利培酮。

生产企业

LTSLohmannTherapie-SystemeAG

Novartis(Bangladesh)Limited

批准文号

H20170379

注册证号H2017105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阿尔茨海默病、神经性厌食症、抽动障碍。

用法用量

副作用

禁忌

成分

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自闭症、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阿尔茨海默病、神经性厌食症、抽动障碍。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导致的药物过量误用和用药错误可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部分患者需要住院治疗,但很少导致死亡(见【药物过量】)。大多数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的病例与在应用新贴剂时未去除原有贴剂,以及在同一时间应用多块贴剂有关。应指导患者及其护理者根据的重要用药指导用药(见【用法用量】)胃肠道异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尤其是在剂量发生变化时。如果停止治疗超过3天,应重新开始应用4.6mg/24小时治疗。开始用药和/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不良反应更常见于女性。减量用药可缓解症状。其他情况可停用,如果患者因长时间呕吐或腹泻出现脱水体征或症状,应及时给予治疗。可给予静脉输液,并且减量或停药。脱水可导致严重后果(见【不良反应】体重下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在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包括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时可能会出现体重下降。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体重。心动过缓利斯的明可能会引起心动过缓,这是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一种风险因素。主要发生于存在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存在尖端扭转性室速发生高风险的患者建议谨慎使用: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近期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易感、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可引起QT间期延长和/或尖端扭转性室速药物的患者。其他胆碱能活性增加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胆碱能药物一样,在使用本品时,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患者(见【不良反应】)活动性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其易感患者,因为胃酸分泌将会增多。尿路梗阻和癫痫的易感患者,因为拟胆碱药物可能会诱发或加重这些疾病。既往有哮喘或阻塞性肺疾病病史患者。同其他拟胆碱药物一样,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导或加重椎体外系症状。在使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胶囊治疗的有认知功能障碍的帕金森患者中(该适应症尚未在中国获批),发现帕金森症状加剧,特别是震颤。这些不良事件同样可能发生在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患者中。作为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期间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有可能增加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用药部位和皮肤反应的皮肤用药部位可能出现不良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反应(见【不良反应】)。这些反应自身并非对药物过敏的表现。但是,本品可导致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如果用药部位皮肤反应面积超过贴剂大小,或存在局部反应加重的迹象(如红斑、水肿、丘疹、水疱等增加)、或者在去除贴剂后48小时症状无明显改善,则应怀疑是否有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见【禁忌】)。如果患者应用本品治疗时,出现提示为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用药部位反应,但如果患者仍需要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时,可在过敏试验阴性及严密医学监测的前提下转换为口服艾斯能?胶囊。存在这种可能:一些暴露于本品而对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过敏的患者可能不能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任何剂型。已有上市后个例报告称患者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后出现弥散性皮肤过敏反应(与用药途径(口服、经皮)无关)。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见【禁忌】)。应对患者及护理者进行相应指导。特殊人群: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反应,同时更可能由于不良反应而停药。应谨慎调整剂量,并监测这类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度恶心或呕吐);如果出现此类不良反应,则应考虑减量(见【用法用量】)。肝脏功能损害: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显著肝脏功能损害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事件。应该于密切随访条件下,按照患者个体耐受性进行推荐剂量递增。尚未进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这些患者进行贴剂剂量递增时应特别谨慎(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驾驶和机器操作阿尔茨海默病可能会逐渐导致患者的驾驶能力和机器操作能力损伤。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发头晕和嗜睡,主要是在开始治疗和增加剂量时。因此,对于接受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的痴呆患者,治疗医师应常规评估其持续驾驶和操作复杂机器的能力。

1.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作用,因此在用药初期时,有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2.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道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与同类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发生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可考虑暂停使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已有报道指出,服用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障碍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4.对于老年患者、肝病患者、肾病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用法用量】部分。5.由于包括本品在内的抗精神病药物对Lewybody性痴呆或帕金森氏症患者可能增加与抗精神病药物相关的恶性综合征或帕金森样症状的风险,因此医生在处方时应权衡利弊。6.在一项对老年痴呆患者(年龄范围73-97岁;平均年龄85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对于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包括脑血管意外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利培酮组高于安慰剂组。7.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瘸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本品。8.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以免体重增加。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10.尚未系统评估本品与其它药物合用的风险,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在与其它作用于中枢系统的药物合用时应慎重。11.有吸入性肺炎风险的患者在服用利培酮时应特别谨慎。12.抗呕吐作用:利培酮在动物研究中具有抗呕吐作用,该作用同样会发生在人类身上,可能掩盖某些药物过量给药或其他情况如肠梗阻、雷氏(Reye's)综合症和脑肿瘤的症状和体征。1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都有自杀的可能性,因此在药物治疗同时对高危患者进行密切监护是必须的。14.据报道,患有帕金森病或者Lewy小体痴呆患者服用包括利培酮在内的抗精神病药物时。对抗精神病药物的灵敏性增加。灵敏性增加的表现包括混乱、迟钝、经常摔倒、锥体外系症状以及与精神恶性综合症有关的临床特征。15.对于所患疾病可能影响新陈代谢或者血液动力学反应的患者,在服用利培酮时应当谨慎。16.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要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