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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处方药 处方药

LTSLohmannTherapie-Systeme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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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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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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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
左乙拉西坦片
左乙拉西坦片
主要成分

利斯的明。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其化学名称为(S)-α-乙基-2-氧代-1-吡咯烷乙酰胺。

生产企业

LTSLohmannTherapie-SystemeAG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0379

国药准字H201631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用法用量

(1)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2)给药方法和剂量: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2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2次;剂量变化应以每2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2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青少年和儿童推荐剂量:起始剂量10mg/kg,每日2次,最大剂量30mg/kg,每日2次;体重15kg:起始剂量每次15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450mg,每日2次;体重20kg:起始剂量每次20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600mg,每日2次;体重25kg:起始剂量每次25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750mg,每日2次;体重50kg或以上:起始剂量每次500mg,每日2次,最大剂量每次1500mg,每日2次。20kg以下的儿童,为精确调整剂量,起始治疗应使用口服溶液。婴儿和小于4岁的儿童患者:目前尚无相关的充足的资料。肾功能受损的病人:成人肾功能受损病人,根据肾功能状况,按表中不同肌酐清除率(CLcr)mL/min(测出血清肌酐值按下述计算方法)调整日剂量,CLcr=140-年龄(岁)x体重(kg)/72x血清肌酐值(mg/dl),女性病人:上述计算值x0.85;肾功能受损病人的剂量:正常病人(肌酐清除率80mL/min):每次500-1500mg,每日2次;轻度异常(肌酐清除率50-79mL/min):每次500-1000mg,每日2次;中度异常(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每次250-750mg,每日2次;严重异常(肌酐清除率<30mL/min):每次250-500mg,每日2次;正在进行透析晚期肾病病人:500-1000mg,每日1次;服用第1天推荐负荷剂量为左乙拉西坦750mg,透析后,推荐给予250-500mg附加剂量;儿童肾功能损害病人应根据肾功能状态调整剂量,因为左乙拉西坦的清除与肾功能有关。肝病患者:对于轻度和中度肝功能受损的病人,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严重肝损的病人,根据肌酐清除率可能低估肾功能不全的程度,因此,如果病人的肌酐清除率小于70mL/min,日剂量应减半。

副作用

对左乙拉西坦过敏或者对吡咯烷酮衍生物或者其他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禁忌

成分

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血管性痴呆、额颞叶痴呆、混合型痴呆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药理作用

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4%和2.0%。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和头晕,常发生在治疗的开始阶段。随时间的推移,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会随之降低。左乙拉西坦不良反应没有明显的剂量相关性。儿童临床研究(4-16岁)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产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55.4%和40.2%,药物组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安慰剂组1.0%)。儿童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敌意、神经质、情绪不稳、易激动、食欲减退、乏力和头痛。除行为和精神方面不良反应发生率较成人高(儿童38.6%,成人18.6%)外,总的安全性和成人相仿。成人和儿童不良反应的风险是具有可比性的。总结成人和儿童临床研究结果和上市后经验,评估了每个系统的不良反应和发生频率:很常见>10%;常见1-10%;少见0.1-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包括单独的报告。上市后临床应用的数据,尚不足以估计治疗人群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全身反应和给药部位不适:很常见乏力。神经系统不适:很常见嗜睡,常见健忘、共济失调、惊厥、头晕、头痛、运动过度、震颤。精神心理变化:常见易激动、抑郁、情绪不稳、敌意、失眠、神经质、人格改变、思维异常;上市后不良事件报道:行为异常、攻击性、易怒、焦虑、错乱、幻觉、易激动、精神异常、自杀、自杀性意念、自杀企图;但还没有足够数据,用于估计对它们的发生率或建立因果关系。消化道不适:常见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代谢和营养障碍:常见食欲减退;当病人同时服用托吡酯时,食欲减退的危险性增加。耳及迷路系统不适:常见眩晕。眼部不适:常见复视。伤害、中毒和后续的并发症:常见意外伤害。感染和传染:常见感染。呼吸系统不适:常见咳嗽增加。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变化:常见皮疹;上市后不良事件报道:脱发,某些病例中停药后自行恢复。血液系统和淋巴系统异常变化:上市不良事件报道:白细胞减少、嗜中性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但还没有足够数据,用于估计它们发生率或建立因果关系。

注意事项

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导致的药物过量误用和用药错误可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部分患者需要住院治疗,但很少导致死亡(见【药物过量】)。大多数药物误用和用药错误的病例与在应用新贴剂时未去除原有贴剂,以及在同一时间应用多块贴剂有关。应指导患者及其护理者根据的重要用药指导用药(见【用法用量】)胃肠道异常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随剂量增加而增加,尤其是在剂量发生变化时。如果停止治疗超过3天,应重新开始应用4.6mg/24小时治疗。开始用药和/或增加剂量时,可能会出现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不良反应更常见于女性。减量用药可缓解症状。其他情况可停用,如果患者因长时间呕吐或腹泻出现脱水体征或症状,应及时给予治疗。可给予静脉输液,并且减量或停药。脱水可导致严重后果(见【不良反应】体重下降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在应用胆碱酯酶抑制剂(包括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时可能会出现体重下降。在治疗期间,应监测患者体重。心动过缓利斯的明可能会引起心动过缓,这是发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一种风险因素。主要发生于存在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存在尖端扭转性室速发生高风险的患者建议谨慎使用:例如,失代偿性心力衰竭、近期心肌梗死、心律失常、低钾血症或低镁血症易感、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可引起QT间期延长和/或尖端扭转性室速药物的患者。其他胆碱能活性增加的不良反应与其他胆碱能药物一样,在使用本品时,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传导阻滞(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患者(见【不良反应】)活动性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其易感患者,因为胃酸分泌将会增多。尿路梗阻和癫痫的易感患者,因为拟胆碱药物可能会诱发或加重这些疾病。既往有哮喘或阻塞性肺疾病病史患者。同其他拟胆碱药物一样,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导或加重椎体外系症状。在使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胶囊治疗的有认知功能障碍的帕金森患者中(该适应症尚未在中国获批),发现帕金森症状加剧,特别是震颤。这些不良事件同样可能发生在使用利斯的明透皮贴剂的患者中。作为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期间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有可能增加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用药部位和皮肤反应的皮肤用药部位可能出现不良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反应(见【不良反应】)。这些反应自身并非对药物过敏的表现。但是,本品可导致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如果用药部位皮肤反应面积超过贴剂大小,或存在局部反应加重的迹象(如红斑、水肿、丘疹、水疱等增加)、或者在去除贴剂后48小时症状无明显改善,则应怀疑是否有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见【禁忌】)。如果患者应用本品治疗时,出现提示为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的用药部位反应,但如果患者仍需要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时,可在过敏试验阴性及严密医学监测的前提下转换为口服艾斯能?胶囊。存在这种可能:一些暴露于本品而对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过敏的患者可能不能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的任何剂型。已有上市后个例报告称患者应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后出现弥散性皮肤过敏反应(与用药途径(口服、经皮)无关)。出现这种情况时,应终止治疗(见【禁忌】)。应对患者及护理者进行相应指导。特殊人群: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反应,同时更可能由于不良反应而停药。应谨慎调整剂量,并监测这类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度恶心或呕吐);如果出现此类不良反应,则应考虑减量(见【用法用量】)。肝脏功能损害: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显著肝脏功能损害患者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不良事件。应该于密切随访条件下,按照患者个体耐受性进行推荐剂量递增。尚未进行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研究。这些患者进行贴剂剂量递增时应特别谨慎(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驾驶和机器操作阿尔茨海默病可能会逐渐导致患者的驾驶能力和机器操作能力损伤。利斯的明/卡巴拉汀可诱发头晕和嗜睡,主要是在开始治疗和增加剂量时。因此,对于接受利斯的明/卡巴拉汀治疗的痴呆患者,治疗医师应常规评估其持续驾驶和操作复杂机器的能力。

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如需停止服用左乙拉西坦片,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成人每隔2-4周,每次减少500mg,每日2次;儿童应每隔2周,每次减少10mg/kg,每日2次)。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对加用左乙拉西坦治疗有效应,可以停止原合并应用的抗癫痫药物(研究中共有69位患者其中的36位成人患者)。临床研究中报告有14%服用左乙拉西坦的成人及儿童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25%以上,但在服用安慰剂的成人及儿童患者中,也各有26%及21%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对于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参照[用法与用量]。对于严重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应先行检查肾功能,然后进行调整。对驾驶和应用机器影响:目前没有研究关于服药后对机器驾驭能力和驾驶车辆能力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差异,在治疗初始阶段或者剂量增加后,会产生嗜睡或者其他中枢神经症状。因而,对于这些需要服用药物的病人,不推荐操作需要技巧的机器,如驾驶汽车或者操纵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