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癫痫部分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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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瑞巴林,其化学名称为(S)-3-(氨甲基)-5-甲基己酸。 分子式:C8H17NO2 分子量:159.23 |
氢溴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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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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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133 |
国药准字H2009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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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癫痫部分发作。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神经性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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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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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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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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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经病理性疼痛、纤维肌痛、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带状疱疹后神经痛、癫痫部分发作。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神经性厌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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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