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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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瑞巴林。 |
红参、三七、当归、丹参、鸡血藤、红花、银杏叶、山楂、菊花、石决明、制何首乌、石菖蒲、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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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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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00102 |
国药准字Z19980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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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益气活血,熄风豁痰。用于缺血性中风(脑梗塞)恢复期中经络属于气虚血瘀证、风痰瘀血闭阻脉络证者。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舌强言蹇或不语,头晕目眩,偏身麻木,面色白光白,气短乏力,口角流涎等。也可用于急性期以上病证的轻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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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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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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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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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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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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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益气活血,熄风豁痰。用于缺血性中风(脑梗塞)恢复期中经络属于气虚血瘀证、风痰瘀血闭阻脉络证者。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舌强言蹇或不语,头晕目眩,偏身麻木,面色白光白,气短乏力,口角流涎等。也可用于急性期以上病证的轻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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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 |
1.孕妇慎服。 2.忌厚腻肥甘之品。 3.夹有感冒发热、目赤、咽痛等火热症者慎用。 4.本品拆开复合膜袋包装后,建议一周内服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