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瑞巴林。 |
盐酸舍曲林,其化学名为:(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
|
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凯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00102 |
国药准字H2007029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
用法用量 |
|
口服 治疗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mg-100mg... |
|
副作用 |
|
1.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可出现严重反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内,不能服用本药;停用本品后也需14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 |
|
禁忌 |
|
|
|
成分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抑郁症,亦可用于治疗强迫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5-羟色胺浓度增高,发挥抗抑郁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