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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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舍曲林。 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分子式:C17H17NCl2·HCl 分子量:342.69 |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替高汀化学名称:(6S)-6-{丙基[2-(2-噻吩基)乙基]氨基}-5,6,7,8-四氢-1-萘分子式:C19H25NOS分子量:3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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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LTS Lohmann Therapie-Systeme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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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19 |
注册证号H2018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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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本品适用于早期特发性帕金森病症状及体征的单药治疗(不与左旋多巴联用),或与左旅多巴联合用于病程中的各个阶段,直至疾病晚期左旋多巴的疗效减退、不稳定或出现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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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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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法:本品一日一次,每日应在同一时间使用。将本品在皮肤上保留24小时,然后在皮肤的另一部位更换一张新的贴片。如果患者忘记在每日的用药时间更换贴片或者贴片脱落,应在当天剩余时间内应用一张新的贴片。2.用量:推荐剂量以释药量表示。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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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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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性概述:根据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的汇总分析,1307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和607名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中,分别有72.5%和58.0%的患者报告了至少1例不良反应。治疗开始时可能发生多巴胺能不良反应,如:恶心和呕吐。继续治疗时,这些反应通常为轻度或中度,且呈一过性。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超过10%的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给药部位反应、嗜睡、头晕和头痛的不良反应。研究中,按照药品说明书所述轮换给药部位。830名使用本品的患者中,35.7%的患者出现给药部位反应,大多数呈轻度或中度,且仅限于给药部位。仅4.3%的接受本品治疗的受试者因此终止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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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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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女性避孕具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在接受罗替高汀治疗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防止怀孕。2.妊娠期尚无孕妇使用罗替高汀的充分数据。动物研究未提示本品对大鼠或家兔的致畸作用。但在母体毒性剂量水平,在大鼠和小鼠中观察到胚胎毒性(参阅【药理毒理】临床前安全性数据)。对人类的潜在风险未知。孕妇不得使用罗替高汀。3.哺乳期罗替高汀会降低人催乳素的分泌,从而可能抑制泌乳。大鼠研究显示,罗替高汀和/或其代谢产物能分泌到乳汁中。由于缺乏人类数据,哺乳期应停止使用本品。4.生育力有关生育力研究的信息,参见【药理毒理】临床前安全性数据。儿童用药:罗替高汀在儿童和青少年人群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尚无本品在帕金森病儿科人群中的相关数据。老年用药:在帕金森病临床研究中,约50%的罗替高汀治疗患者年龄在65岁及以上,约11%的患者年龄在75岁及以上。这些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安全性和有效性总体上都没有差异,报告的其他临床经验中也未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的差异,但是不能排除一些老年人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强。使用相同剂量的罗替高汀时,65 - 80岁患者的血浆罗替高汀水平与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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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郁症、强迫症、恐慌症、社交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本品适用于早期特发性帕金森病症状及体征的单药治疗(不与左旋多巴联用),或与左旅多巴联合用于病程中的各个阶段,直至疾病晚期左旋多巴的疗效减退、不稳定或出现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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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3.抗抑郁药物和抗强迫症药物都有诱发癫痫发作的潜在危险性。所有在用舍曲林治疗抑郁症的试验中,大约有约0.08%出现癫痫发作;在舍曲林治疗惊恐症的试验中没有癫痫发作的报道。在约1800名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约0.2%)出现抽搐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所有癫痫发作尚未确定与舍曲林治疗直接相关。舍曲林还没有在癫痫病人中作过评价,所以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癫痫病人。对病情已控制的癫痫病人,应密切监护,任何服用舍曲林期间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均应停止给药。4.由于抑郁症病人存在自杀企图的可能性,并可能持续存在直到临床明显缓解时,所以在治疗早期应对有自杀危险的病人进行密切监视。由于已证明强迫症和抑郁症常常共发,故治疗强迫症患者时也应监测其自杀倾向。5.育龄妇女使用舍曲林则应采取足够的安全的避孕措施。6.虽然临床药理学研究显示舍曲林对于精神运动性活动没有影响。然而抗抑郁或抗强迫症药物可以影响从事驾车或操作机器等有潜在危险性的工作时所必须的精力及体能,因此这类病人服用舍曲林应小心。7.肝功能不全患者: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肝功能损伤患者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8.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调整舍曲林给药剂量。 |
如果帕金森病患者接受罗替高汀治疗后的效果不佳,换用另一种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可能会获得额外益处(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