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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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化学名称: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氢溴酸盐 分子式:C20H21FN2O·HBr 分子量:405.35 辅料名称:玉米淀粉、乳糖、共聚维酮、甘油、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纤维素钠、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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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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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70318 |
国药准字J20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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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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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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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2.用量:抑郁症: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儿童和青少年(<18岁):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钟)慎用。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增加剂量。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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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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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文献报道,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长期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突然停药后,有些患者会出现撤药反应,尽管停止治疗后可能发生撤药反应,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证据都没有显示SSRI类药物可以导致依赖。 对本品的撤药反应还没有进行系统评价,已经观察到西酞普兰的撤药反应,表现为:头晕、头痛和恶心,大部分表现轻微,而且是自限性。 在国外开展的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本品下列不良反应的发生明显多于安慰剂,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 下列为SSRI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 代谢和营养-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 眼部-视觉异常 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食欲缺乏 全身症状-失眠、头晕、疲乏、困倦和过敏反应 肝胆系统-肝脏功能检查异常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和肌痛 神经系统-癫痫发作、震颤、运动障碍、5-羟色胺综合征 精神病性障碍-幻觉、躁狂、意识混乱、激越、焦虑、人格改变、惊恐发作、神经质 肾脏和泌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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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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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了其致畸效应,未发现畸形发生率增加。对人体的危险性尚不清楚,因而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如有临床需要,只有在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2.哺乳期妇女: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抗抑郁药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行为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意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进行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行为。老年用药: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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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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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的报告,可能是由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症(SIADH)引起,通常会在治疗终止时恢复正常。特别是老年女性患者易发生此类风险。2.自杀/自杀意念或临床恶化抑郁症本身固有症状可能出现自杀意念、自残和自杀(自杀相关的事件),并会一直持续,直至由于治疗而出现显著改善。由于改善可能在治疗的最初几周或其后数周出现,因此使用抗抑郁药的患者在疾病改善前应进行密切监测。临床经验普遍认为在恢复的早期阶段,自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使用本品发生的其他精神类事件也和自杀相关事件风险的增加有关。另外,精神类事件可能并发于抑郁症。当治疗抑郁伴发的其他精神障碍时,也应当遵守与治疗重型抑郁症患者时相同的预防措施。在本品治疗前有过自杀相关事件或有严重自杀意念的患者,已知其有自杀意念或自杀企图的风险会增加,在治疗期间应该谨慎监护。在对成年精神疾病患者的抗抑郁药和安慰剂对照研究的meta分析表明,在25岁以下的患者中,接受抗抑郁药治疗的患者自杀行为的风险高于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出现自杀行为的风险。应该在接受抗抑郁药治疗期间,密切监察患者,特别是高风险患者,尤其在治疗早期和剂量调整期。应提醒患者、家属和护理者密切监察患者的任何病情恶化、自杀行为或意念和异常的行为变化,如果这些症状出现应立即就医。3.静坐不能/精神运动性不安SSRI/SNRI的使用已被认为与静坐不能的形成有关,其特点是主观上不愉快或令人不安的躁动,需要不停运动,并且不能静坐或保持站立。这在治疗的前几周内最可能出现。在患有这些症状的患者中,增加剂量可能是有害的。4.躁狂双相障碍患者可能转为躁狂发作,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5.癫痫发作癫痫是使用抗抑郁药时的一个潜在风险。癫痫发作的患者应该停止使用本品。在患有不稳定性癫痫的患者中应避免使用本品,对癫痫已经得到控制的患者应密切监控。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停止使用本品。6.糖尿病在患有糖尿病的患者中,使用SSRI进行治疗可能会改变血糖控制。可能需要对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进行调整。7.5-羟色胺综合征在罕见情况下,使用SSRI的患者报告了5-羟色胺综合征。同时出现以下症状时,如激动、震颤、肌阵挛和体温过高,可能表明出现该疾病。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开始对症治疗。8.5-HT能药物西酞普兰不应与具有5-HT能效应的药物(例如舒马曲坦或其他曲坦类药物、曲马多、羟色氨酸和色氨酸)同时使用。9.出血已有使用SSRI时出现皮下出血时间和/或出血异常的报告,例如,瘀斑、妇科出血、肠胃出血和其他皮肤或黏膜出血。在服用SSRI(特别是合并使用已知会影响血小板功能的活性物质或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其他活性物质)的患者中以及在具有出血性疾病史的患者中需谨慎使用。10.电休克疗法(ECT)同时给予SSRI和ECT治疗的临床经验有限,应谨慎对待。11.圣约翰草本品和含有圣约翰草(贯叶连翘)的草药制剂合并使用时,不良反应可能增加。因此,不应同时服用本品和圣约翰草制剂。12.开始治疗时调整剂量在早期治疗阶段,患者可能出现失眠和躁动,通过调整给药剂量可能会缓解这些症状。13.精神疾病本品治疗具有抑郁发作的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加重精神疾病症状。14.SSRI类药物治疗后出现的停药反应终止治疗后,尤其是突然终止时,停药反应较为常见。在一项西酞普兰的预防复发临床研究中,与继续西酞普兰治疗的患者20%出现不良事件相比,终止西酞普兰治疗的患者40%出现不良事件。停药反应的风险可能受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治疗持续时间、治疗剂量以及剂量降低的速率。最常报告的反应为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错乱)、睡眠失调(包括失眠和多梦)、激越、焦虑、恶心、呕吐、震颤、意识模糊、发汗、头痛、腹泻、心悸、情绪不稳定、易怒和视觉障碍。通常这些症状严重程度为轻度至中度,但在一些患者中也可能有报告严重程度为重度的事件。这些事件通常发生在终止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仅有极少数该类症状的报告来自无意中漏服剂量的受试者。总体上,这些症状是暂时性的,通常可以在两周内完全缓解,但在一些个体受试者中,恢复的时间可能延长(2~3个月或更长时间)。因此建议终止治疗的过程应持续数周或数月,应根据患者的需要逐渐减少西酞普兰的剂量。15.QT间期延长的风险研究发现本品能够导致剂量依赖性QT间期延长,上市后已报告了QT间期延长以及包括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在内的室性心律失常病例,其中主要为伴有低血钾或先前存在QT间期延长或其他心脏疾病的女性患者。在患有严重心动过缓的患者中或在最近出现急性心肌梗死或者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的患者用药时应谨慎。如果治疗处于稳定期心脏疾病的患者,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该参考前期心电图(ECG)检查结果。如果本品治疗期间发生心律失常,应该停止治疗,并且进行ECG检查。16.闭角性青光眼SSRI(包括西酞普兰)可能对瞳孔大小产生影响,导致瞳孔散大。此类瞳孔散大影响可能导致眼角变窄,从而引起眼内压升高和闭角性青光眼,尤其是在之前有此倾向的患者中。因此在患有闭角性青光眼或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中应谨慎使用西酞普兰。17.生育力动物试验数据显示,西酞普兰可能影响精子质量(见【药理毒理】)。人类使用SSRI报告显示,有些SSRI对精子质量的影响是可逆的。尚未观察到本品对人类生育能力的影响。18.辅料本品辅料中含有乳糖一水合物。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问题、特殊形式遗传性乳糖酶缺乏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对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19.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对开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有轻度或中度的影响。精神药品可以降低判断能力和对紧急情况的反应能力。应该告知患者这些影响,并警告他们其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20.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因此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种SSRI类药物。 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在持续治疗两周后会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癫痫发作: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用药。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该停用SSRI类药物。 躁狂: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糖尿病: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自杀;通常在SSRI类药物治疗的初期可能会增加自杀的风险,这个时期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非常重要。 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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