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周围神经病、神经根病、神经痛、神经炎、神经损伤、多发性神经炎、糖尿病性神经病变、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脑梗塞、脑出血、脑外伤、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脊髓损伤、脊髓炎、多发性硬化症、视神经炎、视网膜病变、耳鸣、耳聋、眩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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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甲钴胺。 |
卡巴拉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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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爱美津制药有限公司 |
NovartisFarmaceutica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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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74 |
H2018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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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周围神经病、神经根病、神经痛、神经炎、神经损伤、多发性神经炎、糖尿病性神经病变、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脑梗塞、脑出血、脑外伤、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脊髓损伤、脊髓炎、多发性硬化症、视神经炎、视网膜病变、耳鸣、耳聋、眩晕。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帕金森病痴呆、脑血管病后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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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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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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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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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周围神经病、神经根病、神经痛、神经炎、神经损伤、多发性神经炎、糖尿病性神经病变、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脑梗塞、脑出血、脑外伤、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脊髓损伤、脊髓炎、多发性硬化症、视神经炎、视网膜病变、耳鸣、耳聋、眩晕。 |
轻至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帕金森病痴呆、脑血管病后痴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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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如果服用一个月以上无效,则无需继续服用。2.从事汞及其化合物的工作人员,不宜长期大量服用本品。 |
本品对心血管系统不产生副作用。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病窦综合征或伴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应慎用。胆碱能样刺激作用可引起胃酸分泌增加。尽管无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能明显加重溃疡病患者的症状,但治疗时该类患者应小心用药。有呼吸系统疾病病史或正在发病的患者服用本品治疗后能产生异常临床表现,或使原来症状和体征加重的临床经验不多,但同其它拟胆碱药一样,对这类患者应慎用。急性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尚待进一步研究。拟胆碱药可以加重尿道梗阻和痉挛。虽然在治疗中未发现这种病例,但对此类患者应小心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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