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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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氟尿嘧啶乳状液口服液体制剂,含氟尿嘧啶(C4H3FN2O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柔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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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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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06 |
国药准字H3302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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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
适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包括慢性转为急性的骨髓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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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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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供静脉注射或滴注,临用前每支加10ml注射用生理盐水溶解。成人一个疗程的用量为0.4-1.0mg/kg(体重),儿童为1.0mg/kg,一天一次,共3—5次,连续或隔日给药。停药一周后重复。总给药量不超600mg/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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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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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脏病患者及有心脏病史的患者。 2对本药有严重过敏史患者。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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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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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1.儿童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慎用。 2.对儿童及生育年龄的患者,如必须给药,应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小鼠)中有致畸报告。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避免给哺乳期妇女用药,必须用药时应终止哺乳(尚未确定哺乳时用药的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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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结肠癌、直肠癌、胃癌、肝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膀胱癌、头颈部癌、肺癌、食管癌、胰腺癌、肾癌、前列腺癌、恶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
适用于治疗急性白血病,包括慢性转为急性的骨髓性白血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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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柔红霉素为周期非特异性抗肿瘤药,动物试验表明它对小鼠L1210白血病有延长生命的作用,并且对氨基甲叶酸、6-巯基嘌呤及5-氟尿嘧啶耐药的细胞株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另外,它对吉田肉瘤大鼠有延长生命的疗效,并且对环磷酰胺、三乙烯硫代磷酰胺、6-巯基嘌呤、5-氯尿嘧啶、丝裂霉素C及色霉素A3耐药的细胞株也显示出一定的疗效。柔红霉素作用机制在于细胞的核酸合成过程,能直接与DNA结合,阻碍DNA合成和依赖DNA的RNA合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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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2.为增强疗效,服时摇匀。3.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用用。4.有下列尾部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血小板低于5万/mm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者。(5)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5.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6.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道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
1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血象、肝功能及心电图变化,异常时应减量或停药。 2本药只能用于静脉注射。 3静脉注射时应注意部位和方法,尽可能慢,以防止引起血管疼痛,静脉炎和形成血栓。 4静脉注射时应注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组织损坏和坏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