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痛经、闭经、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增生过长、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肾癌、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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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 |
亚叶酸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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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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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107 |
国药准字H2001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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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痛经、闭经、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增生过长、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肾癌、卵巢癌。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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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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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mol/L以下。 2 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3 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 4 与5-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5-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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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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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区用于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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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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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子宫内膜异位症、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失调、痛经、闭经、先兆流产、习惯性流产、子宫内膜增生过长、子宫肌瘤、子宫内膜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肾癌、卵巢癌。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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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甲氨蝶呤的主要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能有效地对抗甲氨蝶呤引起的毒性反应。本品可限制甲氨呤对正常细胞的损害程度,逆转甲氨呤对骨髓和胃肠粘膜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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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须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一旦出现因该药增强凝血机制而致血栓栓塞症状如偏头痛、视力减退、复视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药。2.在连续大剂量MPA治疗时应注意有无高血压、水钠潴留、高血钙症状等,如出现这些症状应调整用药。3.本品可能会引起一定程度体液滞留。患有癫痫、偏头痛、气喘、心脏功能不全或肾脏功能不全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观察。4.有抑郁病史的病人需仔细观察,若忧郁复发到严重程度需停止用药。某些病人使用孕激素时,对葡萄糖耐受性降低,因此糖尿病患者应慎用。 |
1.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2.本品不宜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应于大剂量使用甲氨蝶呤24-28小时后应用本品。 3.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毒;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4.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 ⑴治疗前测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