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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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氨蝶呤。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美司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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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BaxterOncology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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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H2011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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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本品可防止用高剂量异环磷酰胺或环磷酰胺进行肿瘤化疗时,引起的出血性膀胱炎等泌尿系统上皮毒性。与抗肿瘤化疗药异环磷酰胺或环磷酰胺合同,作为泌尿系统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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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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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滴注,常用剂量为化疗药的20%,分三次于化疗同时,化疗后4h,8h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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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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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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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恶性肿瘤、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肌炎、皮肌炎、结节性红斑、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疱性皮肤病、天疱疮、剥脱性皮炎、坏死松解性皮炎。 |
本品可防止用高剂量异环磷酰胺或环磷酰胺进行肿瘤化疗时,引起的出血性膀胱炎等泌尿系统上皮毒性。与抗肿瘤化疗药异环磷酰胺或环磷酰胺合同,作为泌尿系统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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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巯基(SH),可与环磷酰胺或异环磷酰胺所产生的毒性代谢产物丙烯酸结合形成无毒的化合物,经尿道排出,因而避免了膀胱炎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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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sup]3[/sup]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sup]3[/sup]时不宜用。 |
本品的保护作用只限于泌尿系统,所有其他对使用环磷酰胺治疗时所采取的预防及治疗措施均不受本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