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瘢痕疙瘩、瘢痕增生、外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手术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烧烫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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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积雪草总苷。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十八醇、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尼泊金、二甲基亚砜、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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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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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564 |
国药准字H20051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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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瘢痕疙瘩、瘢痕增生、外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手术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烧烫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 |
皮炎、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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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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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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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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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瘢痕疙瘩、瘢痕增生、外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手术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烧烫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 |
皮炎、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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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局部涂抹后宜按摩5分钟。4.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避免在烧伤获严重创伤未愈合前使用本品。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