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瘢痕疙瘩、瘢痕增生、外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手术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烧烫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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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积雪草总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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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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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564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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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瘢痕疙瘩、瘢痕增生、外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手术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烧烫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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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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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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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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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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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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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瘢痕疙瘩、瘢痕增生、外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手术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烧烫伤后遗留的增生性瘢痕。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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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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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3.局部涂抹后宜按摩5分钟。4.儿童应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避免在烧伤获严重创伤未愈合前使用本品。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