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萎缩性阴道炎,绝经期综合征,老年性外阴干枯症,阴道炎,原发性卵巢缺如,乳腺癌,男性晚期乳腺癌,前列腺癌,产后泌乳﹑退(或回)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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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己烯雌酚. |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苯胺甲磺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9H31N7O.CH4SO3分子量:5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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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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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555 |
国药准字H2013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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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萎缩性阴道炎,绝经期综合征,老年性外阴干枯症,阴道炎,原发性卵巢缺如,乳腺癌,男性晚期乳腺癌,前列腺癌,产后泌乳﹑退(或回)乳,腺癌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该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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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用于补充体内不足,一日0.25~0.5mg,21天后停药一周,周期性服用,一般可用3个周期(自月经第5天开始服药)。 2.用于乳腺癌,一日15mg,6周内无改善则停药。 3.用于前列腺癌,开始时一日1~3mg,依据病情递增而后递减。维持量一日1mg,连用2~3个月。 4.预防产后泌乳﹑退乳,一次5mg,一日2次,连服3天。 |
治疗应由对恶性肿瘤患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甲磺酸伊马替尼应在进餐时服用,并饮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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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可能引起第二代女性阴道腺病及腺癌发生率升高,男性生殖道异常及精子异常发生率增加).2.有血栓性静脉炎和肺栓塞性病史患者禁用.3.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及未确证的阴道不规则流血患者、高血压患者禁用. |
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可能会出现相互混杂的临床症状,但由于它们与潜在疾病、疾病本身进展、以及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有关,因此常难以明确它们的因果关系。一般来说,包括儿科在内的CML患者长期每日口服本品的耐受性较好。大多数成年患者在治疗的某一时间点会发生不良事件,但绝大多数为轻至中度,且临床试验中仅2.4%的新诊断患者、4%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晚期慢性期患者、4%干扰素治疗失败的加速期患者以及5%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急变期患者因药物相关性不良事件导致治疗中断。GIST研究中,4%的患者因药物相关性不良事件而中断本品治疗。所有适应症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相似,仅有两种情况例外:GIST患者发生骨髓抑制较少,肿瘤内出血仅在GIST患者中观察到(见[注意事项])。最常报告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有轻度恶心、呕吐、腹泻、肌痛、肌肉痛性痉挛及皮疹,这些不良事件均容易处理。所有研究中均报告有浮肿,最初可表现为眶周或下肢浮肿。但严重浮肿少见,并且经利尿剂、其它支持疗法、或某些患者通过降低本品剂量后均可缓解。多种不良事件如胸腔积液、腹水、肺水肿以及伴或不伴浮肿的体重快速增加均可统称为“潴留”。这些不良事件可通过暂时停用本品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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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易引起钠潴留和高钾血症,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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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萎缩性阴道炎,绝经期综合征,老年性外阴干枯症,阴道炎,原发性卵巢缺如,乳腺癌,男性晚期乳腺癌,前列腺癌,产后泌乳﹑退(或回)乳,腺癌 |
-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的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用于治疗不能切除和/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的成人患者。-用于治疗成人复发的或难治的费城染色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该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主要来自国外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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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非甾体雌激素。主要作用有:1.促使女性器官及副性征正常发育。2.促使子宫内膜增生和阴道上皮角化。3.增强子宫收缩,提高子宫对催产素的敏感性。4.小剂量刺激而大剂量抑制垂体前叶促性腺激素及催乳激素的分泌。5.抗雄激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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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癫痫﹑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精神抑郁等。2.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血压﹑肝功能﹑阴道脱落细胞,每年一次宫颈防癌刮片。3.诊断干扰:(1)减低美替拉酮试验。(2)增加去甲肾上腺素导致的血讳襡Z小板凝集试验。(3)BSP试验滞留增加。 |
已有报道,本品治疗的患者有明显的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减少,以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在动物实验中显示,C-ABL酶抑制剂能引起心肌心肌细胞的强烈反应,大鼠的致癌性试验中,已有心肌疾病的报道。因此,对有心血管疾病危险或有心脏疾病的患者应严密监测,应用本品治疗的老年患者有心脏疾病史的患者,应首先测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在治疗期间,患者有明显的心衰症状应全向检查,并根据症状进行相应治疗。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一个月宜每周查一次全血象,第二个月每两周查一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一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转氨酶、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一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应调整剂量。对轻、中、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应监测其血象和肝酶。(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衰竭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暴露量可能会增加,肝功损害者慎用本品。严重肝功能衰竭者在认真进行危险-效益比评估后,才能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见[用法用量])。应谨记GIST患者可能有肝转移,从而增加肝功能的损害。曾有一位常规服用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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