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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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缩宫素。每100ml中含三氯叔丁醇0.2g。 辅料名称:三氯叔丁醇、注射用水。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氨苄西林0.1945g、丙磺舒 0.055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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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东洋百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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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62 |
国药准字H460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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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 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 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 6.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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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
口服 成人,一次0.75g,一日3次。治疗淋病:一次口服4.5g(3.5g氨苄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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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包括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羊水过多)、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证。 |
1.本品不良反应与西林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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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并在密切监测下进行,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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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肺炎、支气管炎等; 2.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等; 3.消化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4.耳鼻喉感染: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鼻窦炎等; 5.皮肤、软组织感染; 6.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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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①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子宫对缩宫素的反应在妊娠过程中逐渐增加,足月时达高峰。②刺激乳腺的平滑肌收缩,有助于乳汁自乳房排出,但并不增加乳腺的乳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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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服用本品。血液生化与血象异常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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