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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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缩宫素。每100ml中含三氯叔丁醇0.2g。 辅料名称:三氯叔丁醇、注射用水。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化学名:S(+)-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草酸盐结构式:分子式: C20H21FN2O·C2H2O4;分子量:4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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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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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62 |
国药准字H201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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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治疗抑郁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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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2.用量: 抑郁障碍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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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包括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羊水过多)、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证。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详情请遵医嘱或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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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并在密切监测下进行,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毒性作用(仔鼠体重减轻和轻微的成骨延迟),但对仔鼠的发育无影响且致畸发生率无增加。 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只有明确需求时且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详情请见产品说明书) 2.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抗抑郁药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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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治疗抑郁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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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①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子宫对缩宫素的反应在妊娠过程中逐渐增加,足月时达高峰。②刺激乳腺的平滑肌收缩,有助于乳汁自乳房排出,但并不增加乳腺的乳汁分泌量。 |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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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治疗组发生与自 杀相关的行为(自 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 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需要,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 杀征兆。(详情请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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