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缩宫素。每100ml中含三氯叔丁醇0.2g。 辅料名称:三氯叔丁醇、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磺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N-[(1-乙基-2-吡咯烷)甲基]-5-乙基磺酰-2-甲氧基苯甲酰胺分子式:C17H27N3O4S分子量;369.48 |
|
|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62 |
国药准字H2011323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氨磺必利用于治疗以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为主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症。 |
|
| 用法用量 |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
通常情况下,若每天剂量小于或等于400mg,应一次服完,若每天剂量超过400mg,应分为两次服用。急性期:对于急性精神病发作,推荐剂量为400mg/天至800mg/天口服。根据个体情况,每日剂量可以提高至1200mg/天。超过1200mg/天的剂量尚未广泛评价安全性,因此不应使用。开始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的剂量滴定。在治疗期间,应该根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阳性及阴性症状混合阶段:治疗初期,应主要控制阳性症状,剂量可为:400~800mg/天。然后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维持治疗:任何情况下,均应根据病人的情况将维持剂量调整到最小有效剂量。阴性症状占优势阶段:推荐剂量为50至300mg/天。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最佳剂量约为100mg/天。肾脏损害:由于缺乏充足的资料,故氨磺必利不推荐用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10ml/min)(见禁忌)。肝脏损害:由于氨磺必利代谢较少,肝脏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
| 副作用 |
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包括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羊水过多)、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证。 |
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级采用CIOMS标准: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并在密切监测下进行,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在动物中,氨磺必利没有显示生殖毒性。观察到与药物药理作用(调节催乳素的作用)相关的生育力下降。没有发现氨磺必利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暴露于氨磺必利的临床资料非常有限,因此,妊娠期使用氨磺必利的安全性尚不确定。除非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否则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氨磺必利,新生儿可能显示氨磺必利的不良反应,因此应该考虑进行适当的监测。2.哺乳:由于没有该药是否通过乳汁分泌的资料,所以,哺乳期间应禁止服用本药。儿童用药:由于尚未确定氨磺必利在青春期至18岁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氨磺必利用于青春期精神分裂症的资料有限,所以,不建议在青春期至18岁的青少年中使用氨磺必利;青春期之前的儿童禁用氨磺必利(见【禁忌】)。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高敏感性(可产生镇静或低血压症状),所以老年人服药时应特别注意。药代动力学研究数据显示,对于年龄高于65岁的老年人,单次给药50mg,其Cmax、T1/2和AUC的值可升高10~30%。 |
|
| 成分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氨磺必利用于治疗以阳性症状(例如谵妄、幻觉、认知障碍)和/或阴性症状(例如反应迟缓、情感淡漠及社会能力退缩)为主的急性或慢性精神分裂症,也包括以阴性症状为特征的精神分裂症。 |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①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子宫对缩宫素的反应在妊娠过程中逐渐增加,足月时达高峰。②刺激乳腺的平滑肌收缩,有助于乳汁自乳房排出,但并不增加乳腺的乳汁分泌量。 |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
1.警告 恶性综合症:与其他精神镇静药物一样,可能发生恶性综合症,表现为高热、肌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意识障碍、磷酸肌酸激酶水平升高。高热时,尤其对于那些服用高剂量药物的病人,应停止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治疗。 与其他抗多巴胺药物一样,对帕金森病患者处方氨磺必利时也应该谨慎,因为可能引起该病恶化。只有在不能避免精神镇静剂治疗时才可使用氨磺必利。 延长QT间期:氨磺必利延长QT间期,与剂量相关,这种作用可增加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例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若有心动过缓,低钾血症,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合并用药也可延长QT间期),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增加。 如果临床情况允许,给药前应先确定病人没有以下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 心动过缓,心率<55次/分; 电解质失衡,尤其是低钾血症; 先天性QT间期延长。 目前所进行的药物治疗可导致明显的心动过缓(<55次/分),低钾血症,心内传导减慢或QT间期延长。 对于准备接受长期精神镇静药物治疗的病人,心电图(ECG)应作为早期评价的一部分。 中风:在患有痴呆和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老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