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本品的处方组成为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月桂氮卓酮。 |
|
|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55 |
国药准字Z2002800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外用,洗净脐部(神阙穴)周围皮肤,擦干,然后将无纺胶布与PVC片分离,将药片对准... |
|
| 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个别患者用药后,接触胶布的皮肤部位可出现瘙痒、潮红等,极个别对胶布过敏患者可能出现脐周刺痛、水疱等症状。偶见用药后轻度腹泻现象。上述症状停药后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患者出现口唇固定性红斑,表现为口唇麻木、肿胀、疼痛。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
|
| 成分 |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内痔、外痔、混合痔 等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 |
|
|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嗵畅。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9.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1生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