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道感染,恶性肿瘤,隐球菌脑膜炎,艾滋病,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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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非尼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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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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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64 |
国药准字H20133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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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道感染,恶性肿瘤,隐球菌脑膜炎,艾滋病,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 |
用于轻、中度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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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2.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 |
本品按剂量递增原则逐渐增加用量,因空腹服用本品时,吡非尼酮在血液中浓度会明显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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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根据国外资料,在参与安全性评价试验的265例受试者中,有233例(87.9%)确认出现副作用。主要为光过敏症137例(51.7%)、食欲不振61例(23.0%)、胃部不适37例(14%)、恶心53例(20.0%)。 此外,安全性评价的256例试验对象中有120例出现了血液生化的异常。主要异常为有53例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升高(20.0%)。 1.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黄疸(0.1%-1%):随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等的升高而出现的肝功能损害,甚至可能会发生肝功能衰竭,所以要认真进行定期的检查,确认异常情况发生时,要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2)严重的过敏反应(超敏反应),如:面部肿胀、喉头水肿、呼吸困难、喘憋等。 (3)严重的光敏反应罕见,日光或紫外灯照射可致严重皮肤光敏反应,如水疱和/或明显的剥脱。在服药其间需尽量避开日光或紫外灯的照射。外出时需涂抹防晒乳、穿戴防晒的服饰,以避免四肢和头面部直接暴露于日光下。 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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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老人用药: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不推荐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用本品,因尚未清楚本品对未出生婴儿的风险。在大鼠试验中,确认出现时怀孕周期延长或导致出生率降低,并有向婴儿转移的现象。另外,在兔试验中,确认导致出现流产或早产现象。总之,在很多动物实验中都发生致畸现象。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母乳喂养。在大鼠实验中,可检测到母乳中有药物分泌。哺乳期使用,会抑制新生儿体重增加。 儿童用药:本品对于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一般的老年人生理机能都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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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道感染,恶性肿瘤,隐球菌脑膜炎,艾滋病,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 |
用于轻、中度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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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属咪唑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或静注本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枝孢菌等有效。本品体外抗菌活性明显低于酮康唑,但体内活性明显高于体外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2.毒理:本品对真 |
药理作用 特发性肺纤维化与肿瘤坏死因子TNF-α和白介素1(ⅠL-1β)炎症细胞因子合成和释放引起的慢性纤维化和炎症有关。 吡非尼酮的作用机制尚不完全清楚。研究结果显示,吡非尼酮能减少对多种刺激引起的炎症细胞积聚,减弱成纤维细胞受到细胞生长因子如转化生长因子β(TGF-β)和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PDGF)刺激后引起的细胞增殖、纤维化相关蛋白和细胞因子产生以及细胞外基质的合成和积聚。动物肺纤维化模型(博来霉素和移植导致的纤维化)试验结果显示,吡非尼酮具有抗纤维化和抗炎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吡非尼酮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人鼠肝细胞UDS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CHL细胞光致突变试验中,紫外光存在下,吡非尼酮结果阳性。 生殖毒性:雄性和雌性大鼠经口给予吡非尼酮50、150、450、1000mg/kg,未见对生育力或胎仔发育的不良影响:大鼠1000mg/kg和家免300mg/kg中未见致畸作用。大鼠在剂量>450mg/kg时可见发情周期延长和周期不规律,>1000mg/kg时可见孕期延长和胎仔发育迟缓。吡非尼酮和/或其代谢物在喃乳期大鼠乳汁中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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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 |
1、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仅发现木品可以改善轻中度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患者的肺功能指标,尚未发现木品可以逆转肺纤维化,故重度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患者应用本品可能无法受益。 2、慎用(以下患者慎重使用) (1)肝功能受损的患者,应用本品可能会进一步换害肝功能或者使之恶化,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重度肝病患者禁用;肝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及使用过程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2)尚缺少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使用本品数据,患有严重的肾病或需透析治疗者禁用。 (3)高龄者详见[老年患者的使用]。 3、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1)本品可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长期暴露在光线下,有导致皮肤癌的可能。使用时要事先对患者进行详细说明,包括: ①外山时应穿长袖衣服、戴帽子、使用遮阳伞、使用防晒效果好的防晒霜,避免直接暴露接触紫外线。 ②如出现皮疹、瘙痒等,立刻与医生联系。 ③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其他药物,如四环素抗生素类药物(多西环素)等。因其可增加光敏反应的机率。 (2)应用本品会发生嗜睡、头晕等相关情况, 因此使用本药的患者不要驾车或从事危险的机器操作。若患者在服药期间不得不参加某些依赖反应力、动作协调能力而完成的运动,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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