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道感染,恶性肿瘤,隐球菌脑膜炎,艾滋病,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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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其化学名为 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分子式:C4H11N5·HCl分子量:16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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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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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64 |
国药准字H2008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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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道感染,恶性肿瘤,隐球菌脑膜炎,艾滋病,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 |
适用于经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II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以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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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2.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 |
口服,进食时或餐后服。开始用量通常为每日一次,一次1片(500mg),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每日一次,每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每日两次,每次2片(1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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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部分病人口服本品后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味觉异常、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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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老人用药: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本品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本品。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老年用药: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本品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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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腹膜感染,心内膜感染,肺感染,泌尿道感染,恶性肿瘤,隐球菌脑膜炎,艾滋病,粘膜念珠菌病,肺部念珠菌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急性或复发性阴道念 |
适用于经单用饮食和运动治疗不能获得良好控制的II型糖尿病患者。本品可单独用药,也可以与磺酰脲类或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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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属咪唑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或静注本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枝孢菌等有效。本品体外抗菌活性明显低于酮康唑,但体内活性明显高于体外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2.毒理:本品对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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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 |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则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 2.本品禁止嚼碎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当患者需要进行放射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4.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情况。 5.本品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6.应定期监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尿糖、尿酮体情况。 7.部分病人发现在临床无症状的情况下,维生素B12的水平低于正常值,这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的吸收,这可能导致贫血,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仍建议监测血象,患者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血液参数。 8.本品与乙醇同服时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易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发生,因此,服用本品时应尽量避免饮酒。 9.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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