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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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醋酸甲羟孕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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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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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74 |
国药准字H22022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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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腺癌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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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乳腺癌:推荐每日0.5-1.5g,甚至每日高达2g(大剂量可分成每天2-3次用药)。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0.1-0.5g。一般一次0.1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0.5g,每日一次。 |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2~4mg/kg,连用10~14天,休息1~2周重复。儿童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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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醋酸甲羟孕酮过敏者禁用;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不全﹑流产﹑骨转移肿瘤患者中可能出现的高钙血症,原因不明的子宫出血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最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血小板影响较小。可影响肝功。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泌尿道反应: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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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怀孕初期用孕酮会导致婴儿心脏畸形的发生。另外,有怀孕期间采用高剂量治疗而导致女性胎儿雄性化的报道。因此,醋酸甲羟孕酮禁用于怀孕期妇女。文献报道醋酸甲羟孕酮可经乳汁分泌,虽然没有对新生儿产生不良反应的报告,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人用药:与成人患者相同,参见【用法用量】具体描述。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致突变、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期妇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药时必须中止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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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腺癌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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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
本品在体外无活性,进入体内被肝脏或肿瘤内存在的过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变为活化作用型的磷酸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氮芥相似,与DNA发生交叉联结,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扰RNA的功能,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本品抗瘤谱广,对多种肿瘤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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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动物试验表明醋酸甲羟孕酮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活性,在人体上也发现有同样作用。长期用高剂量治疗的病人应仔细观察通常与肾上腺治疗有关的症状,如高血压、哮喘、癫痫症、偏头痛,或其他可能因体液潴留而导致恶化的情况;卟啉症和有精神抑郁史患者,治疗时应小心。2.必须注意到小猎犬长期给予醋酸甲羟孕酮,可导致出现乳房结节,并且偶尔为恶性。此项结果对人体尚无定论。3.醋酸甲羟孕酮会升高血浆中钙的水平,在治疗乳腺癌时有个别高钙血症的报道。4.本药应放置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地方。警告:5.醋酸甲羟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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