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低血压,高血压,子痫,惊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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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相关链接硫酸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活性成份磺胺甲噁唑0.1g、甲氧苄啶20mg、颠茄流浸膏2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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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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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805 |
国药准字H23023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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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低血压,高血压,子痫,惊厥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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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治疗中重度妊娠高血压征、先兆子痫和子痫首次剂量为2.5~4g,用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以后每小时1~2g静脉滴注维持。24小时总量为30g,根据膝腱反射、呼吸次数和尿量监测。2??治疗早产与治疗妊娠高血压用药剂量和方法相似,首次负荷量为4g;用25%葡萄溏注射液20ml稀释后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以后用25%硫酸镁注射液60ml,加于5%葡萄溏注射液1000ml中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小时2g,直到宫缩停止后2小时,以后口服??肾上腺受体激动药维持。3??治疗小儿惊厥肌 |
口服。2~5岁:一次1~2片;5~12岁:一次2~4片;一日2次。一个疗程为1~5天,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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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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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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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其导泻,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肌注或静脉用药:每次0.1~0.15g/kg,用于抗惊厥。用时以5~10%葡萄糖注射液将本品稀释成1%溶液,静脉滴或稀释成5%溶液。2.缓慢静注。25%溶液可作深层肌注。一般儿科仅用肌注或静脉用药,安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慎用本品。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故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儿童用药: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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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低血压,高血压,子痫,惊厥 |
本品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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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应用硫酸镁注射液前须查肾功能,如肾功能不全应慎用,用药量应减少。2.有心肌损害﹑心脏传导阻滞时应慎用或不用。3.每次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定时做膝腱反射检查,测定呼吸次数,观察排尿量,抽血查血镁浓度职出现膝腱反射明显减弱或消失,或呼吸次数每分钟少于14~16次,每小时尿量少于25~30ml或24小时少于600ml,应及时停药。4.用药过程中突然出现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应及时听诊,必要时胸部X线摄片,以便及早发现肺水肿。5.如出现急性镁中毒现象,可用钙剂静注解救,常用的为10%葡萄溏酸钙注射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3.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胃与十二指肠溃疡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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