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低血压,高血压,子痫,惊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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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相关链接硫酸镁。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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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州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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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80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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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低血压,高血压,子痫,惊厥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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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治疗中重度妊娠高血压征、先兆子痫和子痫首次剂量为2.5~4g,用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以后每小时1~2g静脉滴注维持。24小时总量为30g,根据膝腱反射、呼吸次数和尿量监测。2??治疗早产与治疗妊娠高血压用药剂量和方法相似,首次负荷量为4g;用25%葡萄溏注射液20ml稀释后5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以后用25%硫酸镁注射液60ml,加于5%葡萄溏注射液1000ml中静脉滴注,速度为每小时2g,直到宫缩停止后2小时,以后口服??肾上腺受体激动药维持。3??治疗小儿惊厥肌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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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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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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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其导泻,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肌注或静脉用药:每次0.1~0.15g/kg,用于抗惊厥。用时以5~10%葡萄糖注射液将本品稀释成1%溶液,静脉滴或稀释成5%溶液。2.缓慢静注。25%溶液可作深层肌注。一般儿科仅用肌注或静脉用药,安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尤其年龄在60岁以上者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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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低血压,高血压,子痫,惊厥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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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应用硫酸镁注射液前须查肾功能,如肾功能不全应慎用,用药量应减少。2.有心肌损害﹑心脏传导阻滞时应慎用或不用。3.每次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定时做膝腱反射检查,测定呼吸次数,观察排尿量,抽血查血镁浓度职出现膝腱反射明显减弱或消失,或呼吸次数每分钟少于14~16次,每小时尿量少于25~30ml或24小时少于600ml,应及时停药。4.用药过程中突然出现胸闷﹑胸痛﹑呼吸急促,应及时听诊,必要时胸部X线摄片,以便及早发现肺水肿。5.如出现急性镁中毒现象,可用钙剂静注解救,常用的为10%葡萄溏酸钙注射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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