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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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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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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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369 |
国药准字H2000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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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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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2)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3)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每日3次,疗程7日。 (4)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5)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6)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2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4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曰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8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Omg(2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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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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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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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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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的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时,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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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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