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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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硝唑。 |
本品每粒胶囊含主要成份左炔诺孕酮1.5毫克,辅料为乳糖、聚乙烯吡咯烷酮、微晶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玉米淀粉、二氧化硅、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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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恒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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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659 |
国药准字H2008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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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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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 (2)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 (3)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每日3次,疗程7日。 (4)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 (5)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 (6)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 |
口服。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一粒。本品越早服用越好。本品可在月经周期任何时间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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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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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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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皮肤利什曼病,黏膜皮肤利什曼病,皮肤利什曼原虫病,东方疖,纳塔耳疖,潘杰疖,皮肤黑热病,热带疮,皮肤阿米巴病,阿米巴性皮肤溃疡,慢性肥厚性鼻炎,阴道毛滴虫病,滴虫病,外阴疖病,外阴,利什曼病 |
用于女性紧急避孕,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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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虫的氧化还原反应,使原虫氮链发生断裂。体外试验证明,药物浓度为1~2mg/L时,溶组织阿米巴于6~20/小时即可发生形态改变,24小时内全部被杀灭,浓度为0.2mg/L.时,72小时内可杀死溶组织阿米巴。本品有强大的杀灭滴虫的作用,其机理未明。甲硝唑对厌氧微生物有杀灭作用,它在人体中还原时生成的代谢物也具有抗厌氧菌作用,抑制细菌的脱氧核糖核酸的合成,从而干扰细菌的生长、繁殖,最终致细菌死亡。对某些动物有致癌作用。 |
本品为紧急避孕药,避孕机制是显著抑郁排卵和阻止孕卵着床,并使宫颈黏液稠度增加,精子穿透阻力增大,从而发挥紧急避孕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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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不是引产药。 2.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 3.虽然本品为肠溶胶囊,但无临床研究资料显示可减少呕吐的发生,也无资料显示呕吐后可减少补服。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且呕吐物中有胶囊,应立即补服一粒。 4.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迟,如逾期一周月经仍未来潮,应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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