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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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克替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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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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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443 |
国药准字H20020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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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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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 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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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肠鸣和搔痒。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呕吐、头痛、头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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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应用拉克替醇仅有短暂的经验积累﹐迄今为止有关本品的不良反应尚不十分明确。虽然在动物试验中没有发现拉克替醇影响胎儿发育,也应在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服用本品。2.服用拉克替醇后母体乳汁中并未见药物检出,本品进入肠道后极少进入血液,不会产生具有临床意义的影响作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年老或体弱患者长期服用本品应定期进行血清电解质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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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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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
药理作用:拉克替醇是由山梨醇和半乳糖构成的双糖衍生物极少被胃肠道吸收。本品不被胃肠道内双糖酶分解,而以原形进入结肠。在结肠内被肠内菌群(主要是类桿菌和乳酸桿菌)降解为短链有机酸(主要为乙酸、丙酸和丁酸),酸化结肠内容物从而减少了结肠对氨的吸收,从而增加粪便的含水量和体积,产生轻泻作用。 毒理作用:生殖毒性:目前尚无充分的证明本品对于妊娠妇女的安全性,因此建议妇女在妊娠最初三个月时,仅在没有其它更安全的替代药品时,才可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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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 |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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