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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硝酸咪康唑乳膏)

科伦(硝酸咪康唑乳膏)

处方药 医保甲类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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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硝酸咪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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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科伦(硝酸咪康唑乳膏)
科伦(硝酸咪康唑乳膏)
胞磷胆碱钠片
胞磷胆碱钠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胞磷胆碱钠。   化学名称为:胆碱胞嘧啶核苷二磷酸酯的单钠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4H25N4NaO11P2        分子量:510.31

生产企业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443

国药准字H2008074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用于治疗颅脑损伤或脑血管意外所引起的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口服。每次2片(0.2g),每日3次,温开水送服。

副作用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偶见胃肠道反应,轻微,持续时间短。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的资料。 儿童用药:应遵医嘱。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肥疮

用于治疗颅脑损伤或脑血管意外所引起的神经系统的后遗症。

药理作用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胞磷胆碱为核苷衍生物,可增强脑干网状结构,尤其是意识密切相关的上行网状结构激动系统的技能;增加椎体系统的功能;改善运动麻,改善大脑循环,通过减少大脑血液阻力,增加大脑血流而促进大脑物质代谢,对促进大脑功能的恢复和促进苏醒,有一定作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