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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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缩宫素。每100ml中含三氯叔丁醇0.2g。 辅料名称:三氯叔丁醇、注射用水。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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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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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50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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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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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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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骨盆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术史者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包括胎盘早剥)、多胎妊娠、子宫过大(包括羊水过多)、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证。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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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用于催产时必须明确指征并在密切监测下进行,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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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引产后子宫出血产,催产后子宫出血,产后子宫出血,流产后子宫出血,胎死宫内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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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多肽类激素子宫收缩药。①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子宫对缩宫素的反应在妊娠过程中逐渐增加,足月时达高峰。②刺激乳腺的平滑肌收缩,有助于乳汁自乳房排出,但并不增加乳腺的乳汁分泌量。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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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列情况应慎用: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宫颈癌、早产、胎头未衔接、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者,用药时应警惕胎儿异常及子宫破裂的可能。(2)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3)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②孕妇脉搏及血压:③胎儿心率;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⑤胎儿成熟度;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者)。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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