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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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维生素E。 |
主要组成成分:重组人白细胞介素-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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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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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899 |
国药准字S200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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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 |
用于实体瘤、非髓系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数≤5×109/L)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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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3次。 |
根据本品临床研究结果,推荐本品应用剂量为50毫克/kg,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开始或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后皮下注射(以1毫升注射用水稀释),每天一次,疗程一般7-14天。血小板计数恢复后应及时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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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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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产品国外曾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因此,对白介素-11及本品中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对血液制品及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生物制剂有过敏史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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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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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 |
用于实体瘤、非髓系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数≤5×109/L)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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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体内一些代谢反应。能对抗自由基的过氧化作用,可抗衰老、保护皮肤,还能增强卵巢功能、防止习惯性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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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而引起的低凝血酶原血症患者慎用。3.缺铁性贫血患者慎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应在化疗后使用,不宜在化疗前或化疗疗程中使用。2、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象(一般隔日一次),注意血小板数值的变化,在血小板升至100×109/L时应及时停药。3、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尤其充血性心衰及心房纤颤、心房扑动病史的患者慎用。4、使用期间应注意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的监测,如体重、浮肿、浆膜腔积液等。5、该药仅供医嘱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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