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高钙血症,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炎,肾病,急性肺水肿,急性脑水肿,高血压,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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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呋塞米。 |
本品每瓶含苄达赖氨酸25毫克。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硫柳汞(汞类化合物,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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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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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90 |
国药准字H19980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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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高钙血症,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炎,肾病,急性肺水肿,急性脑水肿,高血压,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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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 (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 (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80~120mg,分1~2次服。 2.儿童: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 |
滴眼,一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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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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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性灼烧感,流泪等反应,但能随着用药时间延长而适应。极少可有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接触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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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3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老人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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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急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钾血症,高钙血症,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炎,肾病,急性肺水肿,急性脑水肿,高血压,稀释性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
适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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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对水和电解质排泄的作用。能增加水、钠、氯、钾、钙、镁、磷等的排泄。与噻嗪类利尿药不同,呋塞米等袢利尿药存在明显的剂量-效应关系。随着剂量加大,利尿效果明显增强,且药物剂量范围较大。本类药物主要通过抑制肾小管髓袢厚壁段对NaCl的主动重吸收,结果管腔液Na+、Cl-浓度升高,而髓质间液Na+、Cl-浓度降低,使渗透压梯度差降低,肾小管浓缩功能下降,从而导致水、Na+、Cl-排泄增多。由于Na+重吸收减少,远端小管Na+浓度升高,促进Na+-K+和Na+-H+交换增加,K+和H+排出增多。至于呋塞 |
本品是醛糖还原酶(AR)抑制剂,文献报道对晶状体AR有抑制作用,所以用苄达赖氨酸(BDZL)滴眼液抑制眼睛中AR的活性,达到预防或治疗白内障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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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2)糖尿病。(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5)急性心肌梗 |
1.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避免污染瓶内眼药水。 2.使用后请控紧瓶盖,以防污染。 3.部分病例出现一过性刺激感,如灼热感、刺痛等,但不影响使用。实验证明本品经冰箱冷藏(4℃左右)后可以降低刺激性的发生率和强度。建议使用时有刺激的患者,将本品放入冰箱冷藏后使用以降低刺激。若发现药水污染或混浊请弃去不用。 4.据报导,一过性刺激的发生率和强度与眼部的其他感染或炎症有关,建议眼部有感染或炎症的白内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最好在医师指导下同时治疗上述眼疾。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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