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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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份为贝前列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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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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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21 |
国药准字H20083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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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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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用前稀释后,加入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一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通常,成人饭后口服。一次40μ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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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严重不良反应:(1)出血倾向:脑出血(低于0.1%)、消化道出血(低于0.1%)、肺出血(发生率不明),眼底出血(低于0.1%),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休克(发生率低于0.1%):有引起休克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发现血压降低、心率加快、面色苍白、恶心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3)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间质性肺炎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4)肝功能低下(发生率不明):曾有出现黄疸和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的报告,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5)心绞痛(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绞痛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6)心肌梗塞(发生率不明):曾有发生心肌梗塞的报告,如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给予适当的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有发生下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并给予适当的处置。详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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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老人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服本品(有关妊娠期间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服用本品,必须服用时,应停止哺乳(大鼠的动物实验表明,本药可以在乳汁中分布)。儿童用药:儿童服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服用时应注意用药量(通常老年人生理功能有所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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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性疾病引起的溃疡、间歇性跛行、疼痛和冷感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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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肌苷为人体正常成份,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2.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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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勿使用:(1)药液浑浊。(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 |
下列患者请慎重服药: (1)正在使用抗凝血药、抗血小板药、血栓溶解剂的患者。 (2)月经期的妇女。 (3)有出血倾向及其因素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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