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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力(注射用肌苷)

迪力(注射用肌苷)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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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力(注射用肌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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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迪力(注射用肌苷)
迪力(注射用肌苷)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生产企业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21

国药准字H109832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用法用量

用前稀释后,加入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一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1.皮肤感染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 2.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 3.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老人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药理作用

1.肌苷为人体正常成份,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2.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本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格兰阳性球菌有一定疗效。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勿使用:(1)药液浑浊。(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 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