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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V钾片

青霉素V钾片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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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霉素V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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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青霉素V钾片
青霉素V钾片
吉非替尼片
吉非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青霉素V钾。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生产企业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3249

国药准字H201931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1.成人 (1)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4)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0~500mg,每6~8小时1次。 (5)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 (6)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 2.儿童。 (1)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副作用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成分

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药理作用

1.药理作用:(1)青霉素V是高效抗菌的口服青霉素。它通过抑制细胞壁生物合成而对敏感增殖微生物具有杀菌作用。(2)青霉素V的抗菌谱与苄青霉素相同,包括A、C、G、H、L和M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不产生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奈瑟氏球菌;猪红斑丹毒丝菌;李斯特氏菌;棒状菌;炭疽杆菌;放线菌;链杆菌;多杀巴斯德氏菌;小螺菌和螺旋菌属(如钩端螺旋体、密螺旋体、疏螺旋体和其他螺旋体)以及多数厌氧菌(如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梭杆菌、梭菌等)。对一些肠球菌的菌株(D组链球菌)也有敏感性。2.毒理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偶尔可发生急性间质性肺病,部分患者可因此死亡不良反。伴发先天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炎/肺尘病/放射性肺炎/药物诱发性肺炎的患者出现这种情况时死亡率增加。如果患者气短,咳嗽和发热等呼吸道症状加重,应中断治疗,及时查明原因。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已观察到无症状性肝转氨酶升高(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节)。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可谨慎的用于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如果肝功能损害严重,应考虑停药。诱导CYP3A4活性的物质可增加吉非替尼片的代谢并降低其血浆浓度。因此,与CYP3A4诱导剂(如苯妥因、氨甲酰氮卓、利福平、巴比妥盐类或StJohn’sWort)合用可降低疗效。已报道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INR,InternationalNormalisedRatio)升高及/或出血事件。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INR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