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V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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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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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青霉素V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包含阿莫西林0.2g和克拉维酸钾以克拉维酸计0.0285g,阿莫两林与克拉维酸钾的比例为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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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汕头金石制药总厂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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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249 |
国药准字H2001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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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性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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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 (1)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4)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0~500mg,每6~8小时1次。 (5)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 (6)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 2.儿童。 (1)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 |
口服。用量如下: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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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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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慎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老人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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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螺旋体感染,风湿热,感染性心内膜炎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它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性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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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青霉素V是高效抗菌的口服青霉素。它通过抑制细胞壁生物合成而对敏感增殖微生物具有杀菌作用。(2)青霉素V的抗菌谱与苄青霉素相同,包括A、C、G、H、L和M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不产生青霉素酶的葡萄球菌;奈瑟氏球菌;猪红斑丹毒丝菌;李斯特氏菌;棒状菌;炭疽杆菌;放线菌;链杆菌;多杀巴斯德氏菌;小螺菌和螺旋菌属(如钩端螺旋体、密螺旋体、疏螺旋体和其他螺旋体)以及多数厌氧菌(如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梭杆菌、梭菌等)。对一些肠球菌的菌株(D组链球菌)也有敏感性。2.毒理 |
该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b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b内酰胺酶水解该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b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该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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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
1.一般:尽管本品具有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问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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