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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方能(注射用肌苷)

奇方能(注射用肌苷)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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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方能(注射用肌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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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奇方能(注射用肌苷)
奇方能(注射用肌苷)
小儿热速清糖浆
小儿热速清糖浆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柴胡、黄芩、葛根、水牛角、金银花、板蓝根、连翘、大黄。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金鸿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230

国药准字Z200000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用法用量

用前稀释后,加入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一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服2.5-5ml;一岁至三岁,一次服5-10ml;三岁至七岁,一次服10-15ml;七岁至十二岁,一次服15-20ml;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应慎重,用量请遵医嘱。老人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1.肌苷为人体正常成份,参与体内核酸代谢、蛋白质合成和能量代谢,可提高辅酶A与丙酮酸氧化酶的活性,从而使细胞在缺氧状态下进行正常代谢。2.肌苷有助于受损肝细胞功能的恢复。

注意事项

1.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2.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3.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请勿使用:(1)药液浑浊。(2)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有棉絮状菌丝团。(4)封口松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如病情较重或服药24小时后疗效不明显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