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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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依那普利C、D,氢氯噻嗪B。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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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佛山德众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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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98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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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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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2片,最大剂量不超过2片;或遵医嘱。【不良反应】少数患者眩晕、头痛、疲乏、咳嗽,均轻微、短暂。少见肌肉痉挛、恶心、乏力、直立性不适、阳萎、腹泻、昏厥、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呕吐、消化不良、口干、便秘、失眠、神经过敏、感觉异常;皮疹、瘙痒;罕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如发生在喉部则可以致命,血管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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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和以前用某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治疗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遗传性和特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者禁用本品;由于含氢氯噻嗪组分,本品禁用于无尿症或对磺胺类药物过敏的病人;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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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通过胎盘。在妊娠中、后期用依那普利有报告新生儿低血压、肾功能衰竭、颅骨发育不良、或死亡者。羊水过少亦有发生,故孕妇禁用。本品可排入乳汁,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在依那普利和氢氯噻嗪合用的临床研究中,老年和青年高血压病人的疗效和耐受性相似,但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血压变化,初始剂量宜小,应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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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高血压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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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在肝内水解为具有活性作用的依那普利拉(EnaLaprilat),成为一种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阻断了血管紧张素Ⅰ到血管紧张素Ⅱ的转化,从而起到降低血压的作用。另一方面,依那普利拉还能减慢缓激肽的分解,使血管阻力降低,因而血压下降。2.氢氯噻嗪是一种利尿药,有温和持久的降压作用。研究证明,两种药物合并应用时有协同作用,能明显增强降压作用,且剂量比单用时减少,可以减轻单用利尿剂可能引起的某些血液生化参数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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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于心脏供血不足或有心脏血管疾病的病人,因强力利尿致严重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慎用,以防发生过度低血压,引起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等。对双、单侧肾动脉狭窄的病人有增加血尿和血清肌酐的可能。肝功能不全或进行性肝疾病者慎用。糖尿病、痛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慎用。预先使用利尿剂引起体液或钠盐缺少的病人在初用本品时易致症状性低血压。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应停用利尿剂2-3天。初治病人不作为首选药物。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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