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早搏,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脑动脉血栓,视网膜动脉血栓,外周静脉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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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丹参酮ⅡA磺酸钠。 |
黄芪、女贞子、黄精(制)、北沙参、麦冬、党参、白术、茯苓、绞股蓝、白毛藤、仙鹤草、远志(去心)、陈皮(制)、山药、芡实、甘草、吲哚美辛、醋酸地塞米松、螺内酯、法莫替丁、地西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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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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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58 |
国药准字Z2016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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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早搏,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脑动脉血栓,视网膜动脉血栓,外周静脉血栓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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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次。 2.静脉注射,一次40~80mg,以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 3.静脉滴注,40~80mg,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一日1次。 |
口服,一次3粒,一天3次,饭后。老年人、消疲、体弱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次剂量可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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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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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避免使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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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早搏,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脑动脉血栓,视网膜动脉血栓,外周静脉血栓 |
益气健脾,滋阴润燥。用于缓解肺、食管、胃、肝、结肠、直肠、乳腺等晚期癌症出现的发热、疼痛、咳嗽、气喘、吞咽困难、食欲不振、失眠、神疲乏力、体重减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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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抗氧自由基损害,降低缺血组织的再灌注损伤;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缺血区心肌的侧枝循环及局部供血;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缺氧心肌的代谢紊乱,提高心肌耐缺氧能力;抗血小板聚集,降低血液黏度,改善微循环;促进创面愈合,抗菌抗炎,抗肝纤维化,保护肝损伤及促进肝细胞再生等药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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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红色溶液,不宜与其他药物(除了配伍使用安全已得到临床验证的药物)在注射器或输液瓶中混合,应尽可能单独使用。2.研究表明本品不可与盐酸氨溴索、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盐酸甲氯芬酯、硫酸镁、盐酸克林霉以及甲磺酸帕珠沙星、甲磺酸培氟沙星等喹诺酮类抗生素和硫酸依替米星、硫酸妥布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否则会使溶液产生浑浊或沉淀。3.丹参酮ⅡA磺酸钠为钙离子拮抗剂,其溶液与重金属离子接触会发生类似蛋白质样变性反应,使溶液变粘稠。故本品禁与含镁、铁、钙、铜、锌等重金属的药物配伍使用。本 |
1、本品临床研究观察疗程为14天,长期应用需慎重,且一般不宜突然停药,如要停药,应在一周内逐渐减量后停用。 2、本品针对的发热为癌性发热,不宜同时应用其他退热药。发热病人服用后会出汗,个别病人可大汗淋漓。如汗出过多,应补充足够的水和电解质。感染所致的发热不属本品适应症范围,应配合使用抗生素。 3、小部分病人服药后出现面部轻度潮红、轻度浮肿,腹壁皮下脂肪增厚不影响继续用药,停药后逐渐消退。 4、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肝肾功能、血象。 5、对已治愈的胃、十二指肠溃疡病人,如需服用,应配合保护胃粘膜、抗溃疡药品。 6、服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糖及尿糖,如连续二次空腹血糖在6.5~7.0mmol/L范围,应减少服用量,给予降糖药治疗。如用降糖药血糖不降,即停服本品。 7、服用本品,个别病人会出现困乏、爱睡、下肢酸软、乏力,这与本药有镇静、安眠作用有关,极少数病人出现小腿肌痉挛(抽筋)的低钙症状,一般不必处理,较重者需补钙治疗。 8、使用本品,出现消化道出血者,应静脉给予制酸等抗溃疡药治疗。如出现胃部不适或饥饿性胃痛,可配合服抗溃疡药品。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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