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早搏,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脑动脉血栓,视网膜动脉血栓,外周静脉血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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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丹参酮ⅡA磺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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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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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558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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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早搏,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脑动脉血栓,视网膜动脉血栓,外周静脉血栓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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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次。 2.静脉注射,一次40~80mg,以25%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 3.静脉滴注,40~80mg,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一日1次。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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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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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儿童避免使用.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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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早搏,白塞氏综合征,结节性红斑,脑动脉血栓,视网膜动脉血栓,外周静脉血栓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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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抗氧自由基损害,降低缺血组织的再灌注损伤;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缺血区心肌的侧枝循环及局部供血;减慢心率,降低心肌耗氧量,改善缺氧心肌的代谢紊乱,提高心肌耐缺氧能力;抗血小板聚集,降低血液黏度,改善微循环;促进创面愈合,抗菌抗炎,抗肝纤维化,保护肝损伤及促进肝细胞再生等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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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红色溶液,不宜与其他药物(除了配伍使用安全已得到临床验证的药物)在注射器或输液瓶中混合,应尽可能单独使用。2.研究表明本品不可与盐酸氨溴索、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盐酸甲氯芬酯、硫酸镁、盐酸克林霉以及甲磺酸帕珠沙星、甲磺酸培氟沙星等喹诺酮类抗生素和硫酸依替米星、硫酸妥布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否则会使溶液产生浑浊或沉淀。3.丹参酮ⅡA磺酸钠为钙离子拮抗剂,其溶液与重金属离子接触会发生类似蛋白质样变性反应,使溶液变粘稠。故本品禁与含镁、铁、钙、铜、锌等重金属的药物配伍使用。本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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