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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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魏酸钠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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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津兰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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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07 |
国药准字H34023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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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头痛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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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100mg~300mg,每日1次,缓慢滴注。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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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良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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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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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糖尿病,头痛 |
治疗沙眼及敏感菌引起的眼部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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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为非肽类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可拮抗内皮素引起的血管收缩、升压及血管平滑肌细胞增殖,减轻血管内皮损伤;增加NO的合成,松弛血管平滑肌;抑制血小板聚集、抗凝血、改善血液流变学特征。本品亦可抑制胆固醇的合成,降低血脂,清除自由基,防治脂质过氧化损伤;影响补体,增强免疫机能,并具有一定的镇痛、解痉作用。 |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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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参见详细说明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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