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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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魏酸钠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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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天津市津兰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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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07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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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头痛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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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100mg~300mg,每日1次,缓慢滴注。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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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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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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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糖尿病,头痛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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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为非肽类内皮素受体拮抗剂,可拮抗内皮素引起的血管收缩、升压及血管平滑肌细胞增殖,减轻血管内皮损伤;增加NO的合成,松弛血管平滑肌;抑制血小板聚集、抗凝血、改善血液流变学特征。本品亦可抑制胆固醇的合成,降低血脂,清除自由基,防治脂质过氧化损伤;影响补体,增强免疫机能,并具有一定的镇痛、解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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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参见详细说明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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