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利司他。 |
|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40 |
国药准字H20100190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的体重指数(BMI)的界定需参考现行相关预防控制指南。在美国,本品适用于BMI≥30kg/㎡的肥胖症患者和BMI≥27kg/㎡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症)的超重患者。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 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g胶囊一粒,每日3次。(详见说明书)。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本品主要引起肠胃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吸收的药理作用机理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 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有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 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 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因此儿童患者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观察到与奥利司他相关的胚胎毒性和胚胎畸形。但动物生殖毒性研究并不总能完全准确地预期人体反应,在目前缺乏临床数据的情况下,不建妇女怀孕时服用本品。目前尚不清楚奥利司他是否经人乳分泌,因此哺乳期妇女补不应服用本品。儿童用药:奥利司他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12~16岁的肥胖青少年患者中得到评估,此年龄段患者服用奥利司他无需调整剂量。尚未进行奥利司他用于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老年用药:缺乏足够的临床研究数据证明65岁及以上人群的使用是否与年轻患者存在差异。 |
|
|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中国成人超重和肥胖症的体重指数(BMI)的界定需参考现行相关预防控制指南。在美国,本品适用于BMI≥30kg/㎡的肥胖症患者和BMI≥27kg/㎡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症)的超重患者。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和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份激动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2)替米沙坦可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会阻断离子通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缓激肽,由于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故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3) |
||
|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3.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4.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5.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 |
详细请见说明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