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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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塞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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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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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40 |
国药准字H3202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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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抑郁症及焦虑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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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 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口服。常用量:开始一次25mg(1片),一日2~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总量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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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治疗初期可出现嗜睡与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震颤、眩晕、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其他有皮疹、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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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 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有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 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 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因此儿童患者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 儿童用药:慎用。 老年用药:从小剂量开始,视病情酌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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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抑郁症及焦虑性神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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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和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份激动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2)替米沙坦可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会阻断离子通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缓激肽,由于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故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3) |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其作用在于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对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的再摄取,从而使突触间隙中这二种神经递质浓度增高而发挥抗抑郁作用,也具有抗焦虑和镇静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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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3.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4.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5.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 |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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