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诺氟沙星。 |
|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540 |
国药准字H1102011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推荐剂量40mg(1片),每日一次,口服,根据降压效果,遵医嘱在40mg~80mg间调整剂量,最大剂量80mg(2片),每日一次. 2.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有协同降压作用.若欲加大药物剂量,必须考虑到替米沙坦发挥最大降压作用时间,通常在治疗开始后四至八周. 3.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本品用量每日不应超过40mg. |
口服。1.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及奇异变形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3日。2.其他病原菌所致的单纯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7~10日。3.复杂性尿路感染:剂量同上,疗程10~21日。4.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单次0.8~1.2g(8~12粒)。5.急性及慢性前列腺炎:次0.4g(4粒),一日2次,疗程28日。6.肠道感染:一次0.3~0.4g(3~4粒),一日2次,疗程5~7日。7.伤寒沙门菌感染:一日0.8~1.2g(8~12粒),分2~3次服用,疗程14~21日。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或片剂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严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应: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肌腱病和肌腱断裂。QT间期延长。过敏反应。其他严重并且有时致命的反应。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周围神经病变。对血糖的干扰。光敏感性/光毒性在【注意事项】下对以上不良反应进行详细说明。心血管系统: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律失常中枢神经系统:惊厥、中毒性精神病、震颤、躁动、焦虑、头晕、意识模糊、幻觉、妄想、抑郁、恶梦、失眠、癫痫发作、极少数情况可导致患者产生自杀的念头或行动。周围神经病变:感觉错乱、感觉迟钝、触物痛感、疼痛、烧灼感、麻刺感、麻木、无力,或轻触觉、痛觉、温度觉、位置觉和振动觉异常、多发性神经炎。骨骼肌肉系统:关节痛、肌痛、肌无力、张力亢进肌腱炎、肌腱断裂、重症肌无力恶化。超敏反应:荨麻疹、瘙痒及其他严重皮肤反应(如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舌、喉、咽或面部水肿/肿胀)、心血管性虚脱、低血压、意识丧失、气道阻塞(包括支气管痉挛、气促及急性呼吸窘迫)、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肝胆系统:肝炎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 尚无足够数据显示本品能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未显示致畸性,但显示胚胎有毒性。因此,慎重起见,在妊娠前三个月不要使用替米沙坦。在计划妊娠之前,应采取适宜的替代疗法。 在妊娠的中末期(第二及第三个月期间),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的损伤甚至死亡,因此替米沙坦禁用于妊娠中末期。一旦确诊妊娠,应尽快停用本品。 哺乳期使用 由于本品是否经乳汁排出尚不得而知,故哺乳期间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因此儿童患者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曾用猴进行繁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10倍,发现本品可致流产。该剂量在猴的血浆峰浓度(Cmax)约为人的2倍。本品在动物中并未证实有致畸作用。然而,在孕妇并未进行合适的、有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品不宜用于孕妇。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尚缺乏资料。当乳妇应用200mg本品时,乳汁中不能检出该药。然而,由于研究剂量较小,且本类药物的其他品种经乳汁分泌,加之对新生儿及婴幼儿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乳妇应避免应用本品或于应用时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本品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
|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肠道感染和伤寒及其他沙门菌感染。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1)替米沙坦是一种口服起效的,特异性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型)拮抗剂,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T1亚型(已知的血管紧张素Ⅱ作用位点)呈高亲和性结合,该结和作用持久,但无任何部份激动效应。由于替米沙坦导致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增高,从而可能引起的受体过度刺激效应亦不可知。(2)替米沙坦可致血醛固酮水平下降。替米沙坦不抑制人体血浆肾素,亦不会阻断离子通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激酶Ⅱ)亦可降解缓激肽,由于替米沙坦不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故不会出现缓激肽作用增强导致的不良反应。(3) |
||
| 注意事项 |
1.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患者,导致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检测血钾水平及血肌酐值。3.强力利尿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等引起血容量不足或/和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导致症状性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祛除病因并纠正血容量及血钠水平。4.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包括肾动脉狭窄的肾脏疾病患者,本品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5.本品对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无效,因此 |
1.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周围神经病变,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已有报告在同一患者的身体不同器官系统同时发生致残和潜在的不可逆转的严重不良反应,通常包括:肌腱炎,肌腱断裂,关节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和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幻觉,焦虑,抑郁,失眠,严重头痛和错乱)。这些不良反应可发生在使用诺氟沙星胶囊后数小时至数周。任何年龄段的患者,之前没有相关风险因素,均有报告发生这些不良反应。 2.肌腱病和肌腱断裂:氟喹诺酮类药品,会使所有年龄段患者的肌腱炎和肌腱断裂的风险增加。这种不良反应最常发生在跟腱,跟腱断裂可能需要手术修复。也有报告在肩、手部、肱二头肌、拇指和其他肌腱点出现肌腱炎和肌腱断裂。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发生在开始使用诺氟沙星胶囊后数小时或数天,或结束治疗后几个月。肌腱炎和肌腱断裂可双侧发生。这种风险在60岁以上老年患者,服用皮质类固醇药品患者及肾脏、心脏或肺移植手术的患者中进一步增加。除了年龄和使用皮质类固醇的因素外,另可独立增加肌腱断裂风险的因素包括剧烈的体力活动,肾功能衰竭以及以前的肌腱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肌腱炎和肌腱断裂也发生在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