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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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2.辅料:乙醇、聚乙二醇400、1,2丙二醇、氨丁三醇、氢氧化钠、盐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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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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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96 |
国药准字H20060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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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水肿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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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充血性心力衰竭所致的水肿、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缓慢静脉注射,也可以用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稀释后进行静脉输注,如疗效不满意可增加剂量至20mg,每日一次,每日最大剂量40mg,疗程不超过一周。 2.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初始剂量20mg,每日一次,以后根据需要可逐渐增加剂量至最大剂量每日100mg,疗程不超过一周。 |
服用时加水20ml冲服。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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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禁用。2.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禁用。3.对本品或磺酰脲类过敏患者禁用。4.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禁用。5.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本品。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9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⒈严重不良反应: ⑴休克:由于引起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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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人无区别,但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初期尤其需注意监测血压、电解质及有无排尿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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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水肿 |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1、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肺炎;2、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3、胆囊炎、胆管炎;4、猩红热;5、中耳炎、副鼻窦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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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主要用于髓袢升支粗段,抑制Na+/K+/2Cl-转运系统,临床药理学研究亦证实了这是本品在人体中的作用位点,且对肾的其他部位没有作用,因此本品的利尿作用与药物在尿中的排泄速率的关联程度高于在血液中的浓度。2.托拉塞米可增加钠、氯和水在尿中的排泄量,但不显著改变肾小球滤过率、肾血流量和酸碱平衡。3.致癌作用:(1)分别给予大鼠和小鼠9mg/kg/天和32mg/kg/天的托拉塞米,肿瘤发生率无明显增加,此剂量相当于人用20mg剂量的27-96倍(以mg/kg计)或5-8倍(以体 |
该品为口服第三代头孢黄连素,抗菌谱广,对部分革兰氏阳性菌及阴性菌均有抗菌活性,特别是对革兰氏阳性菌中的链球菌(肠球菌除处)、肺炎球菌,革兰氏阴性菌中的淋球菌、布兰汉氏球菌、大肠菌、克雷伯氏属、沙雷氏属、变形杆菌、流感杆菌等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其作用点因细菌的种类而异,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中的PBP1(1a,1b,1c)以及PBP3有较高亲合性。该品对各种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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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2.本品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被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4.本品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胱扩张。6.在刚开始用本品治疗或由其他药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该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⒉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⒊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⑴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⑵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⑶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⑷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⒋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⒌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⒍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⑴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试剂、亚铁试剂、尿糖试药丸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⑵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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