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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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1.本品主要成份为托拉塞米。 2.辅料:乙醇、聚乙二醇400、1,2丙二醇、氨丁三醇、氢氧化钠、盐酸。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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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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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96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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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水肿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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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充血性心力衰竭所致的水肿、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缓慢静脉注射,也可以用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稀释后进行静脉输注,如疗效不满意可增加剂量至20mg,每日一次,每日最大剂量40mg,疗程不超过一周。 2.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初始剂量20mg,每日一次,以后根据需要可逐渐增加剂量至最大剂量每日100mg,疗程不超过一周。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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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禁用。2.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禁用。3.对本品或磺酰脲类过敏患者禁用。4.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禁用。5.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本品。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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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与年轻人无区别,但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初期尤其需注意监测血压、电解质及有无排尿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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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水肿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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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主要用于髓袢升支粗段,抑制Na+/K+/2Cl-转运系统,临床药理学研究亦证实了这是本品在人体中的作用位点,且对肾的其他部位没有作用,因此本品的利尿作用与药物在尿中的排泄速率的关联程度高于在血液中的浓度。2.托拉塞米可增加钠、氯和水在尿中的排泄量,但不显著改变肾小球滤过率、肾血流量和酸碱平衡。3.致癌作用:(1)分别给予大鼠和小鼠9mg/kg/天和32mg/kg/天的托拉塞米,肿瘤发生率无明显增加,此剂量相当于人用20mg剂量的27-96倍(以mg/kg计)或5-8倍(以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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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2.本品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被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4.本品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胱扩张。6.在刚开始用本品治疗或由其他药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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