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米沙坦。 |
人工麝香、珍珠、冰片、炉甘石粉、三七、五倍子、人工牛黄、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混合脂肪酸甘油酯(硬脂)、二甲基亚砜。 |
|
| 生产企业 |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41 |
国药准字Z42021461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
| 用法用量 |
1.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替米沙坦不通过血过滤消除。 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 |
早晚或大便后塞于肛门内,一次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1.对本品活性成份及任一种赋形剂成份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偶见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导致胎儿和新生儿损害甚至死亡,故孕妇禁用替米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快停药。所有在宫内与替米沙坦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清除药物。动物试验研究表明替米沙坦可出现在哺乳的大鼠乳汁中。目前还不清楚替米沙坦是否通过人类乳汁排泄,考虑到对婴儿有潜在的副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要慎重。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儿童患者慎用本品。老人用药:目前临床研究表 |
|
|
|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止血生肌。用于大肠热盛所致的大便出血、血色鲜红、肛门灼热疼痛;各类痔疮和肛裂见上述证候者。 |
|
| 药理作用 |
1.药理血管紧张素Ⅱ受体(A1)型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激肽酶II)催化生成血管紧张素(AII)。AII是肾素一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主要升压物质,有收缩血管、促进醛固酮合成和释放,心脏对钠的重吸收等作用。替米沙坦选择性阻断AII与大多数组织上(如血管平滑肌和肾上腺)AT1受体的结合,从而抑制AII的血管收缩及醛固酮分泌作用。大多数组织中还存在AT2受体,AT2对心血管的作用还不清楚,替米沙坦与AT1的结合力远高于AT2(大于3000倍)2.毒理研究:(1)致癌性毒理研究 |
||
| 注意事项 |
1.低血容量病人需进行纠正或严密观察下使用替米沙坦片。2.肝功能损伤:替米沙坦的排泄主要是通过胆汁分泌,胆汁淤阻或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清除率下降,这些病人应慎用替米沙坦。当调整的剂量低于40mg时,需考虑更换药物。3.肾功能损伤: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抑制作用可能引起个别易感病人的肾功能改变。当病人肾功能与RAAS有关时(如病人发生充血性心衰时),以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时可引起少尿和/或进展性氮质血症,偶见急性肾衰和/或死亡。病人接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 2.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就诊;内痔出血过多或内痔脱出不能自行还纳,亦应去医院就诊。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高血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有严重肝肾疾患及糖尿病或血液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放置时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如遇高温软化,可将栓头朝下放入冰箱冷藏或浸入冷水中,冷却凝固后再使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
|